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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科幻]空间三部曲134

九久小说网 2024-07-17 21:10 出处:网络 作者:Bubkes编辑:@春色满园
空间三部曲134 “我想这样就差不多了,”丁波大妈说,“我们下午再收拾花圃。”她在和珍说话,两个人此刻都在那个所谓雅居里——那不过是一个石头小屋,旁边是花园的大门,珍第一次就是从那里进的山庄。丁波太太和
空间三部曲134
“我想这样就差不多了,”丁波大妈说,“我们下午再收拾花圃。”她在和珍说话,两个人此刻都在那个所谓雅居里——那不过是一个石头小屋,旁边是花园的大门,珍第一次就是从那里进的山庄。丁波太太和珍是在为麦格斯一家打点準备。因为麦格斯先生今天期满释放,艾薇昨天下午就坐火车离开山庄,她的一位叔叔住在麦格斯服刑的镇上,她在那里过夜,準备在监狱大门前迎接丈夫。
丁波太太告诉丈夫她今天上午要忙些什么时,他还说,“哦,给壁炉里生火、铺床,要不了很久的。”我和丁波博士都是男人,所以和他一样所知有限。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两个女人几个小时待在雅居里都找了些什么事做。甚至珍也很少插手。在丁波太太的手中,给这件小房间开窗通风,给艾薇·麦格斯和她的蹲监狱的丈夫铺床,倒有几分像游戏,几分像仪式。这让珍隐约记起自己还是小孩的时候,在教堂里帮忙装饰耶诞节或复活节节庆的情景。而在文学上,这也让珍回忆起十六世纪新婚颂诗的一切:古老的迷信,玩笑,对着婚床和洞房多愁善感,门槛上有预言,壁炉上有精灵。这种气氛和她所成长的环境格格不入。要在几周前,她甚至会很讨厌这个。那个僵化的、闪光的古老社会——将谨慎持重和淫欲放蕩融为一体,新郎的热情中规中矩,新娘的羞涩也是约定俗成,宗教仪式的许可,下里巴人可以歌唱出淫词秽语,除了主人其他人都要不醉不归的规矩,这难道就不荒唐吗?人们怎么会在这样一个严正规矩的仪式上,容下这些世上最放肆的举动?珍很清楚,丁波大妈是属于那个老传统的人,她和珍是泾渭分明的。丁波大妈有着一整套十九世纪的老规矩,或许正是如此,这个下午她本人就像个古人,让珍深受震撼。她时刻感觉自己在和某些庄严而又顽皮、急急忙忙的老妇人们携手干活,自从开天闢地时起,这样的老人们就忽喜忽嗔,又祈祷又落泪,把年轻的恋人们推上婚床。这真是些猜不透的老女人,她们若是穿着皱领或披着头巾,就会大说些莎士比亚时代的笑话,例如硬邦邦的男人裤裆和戴绿帽子当乌龟之类,可是马上又虔诚地跪在圣坛前。这很奇妙,因为若只论她俩的谈吐,则正好相反。珍就事论事时可以心如止水地谈论“硬裤裆”,而丁波大妈是个爱德华时代的女士,若有哪个当代的傻瓜蛋极其不知趣地在她面前说此这类话题,她只会置若罔闻。珍此时的奇妙感受,可能是受天气的影响。大雾已经散去了,在初冬季节,有几天会甜美澄澈,今天正是如此。
艾薇在前一天才告诉珍她自己的故事。麦格斯先生从他工作的洗衣店里偷了一些钱。他做这事时,还没有认识艾薇,身边尽是狐朋狗友。自从他和艾薇约会之后,他就是“清清白白”的。可是这个小罪暴露了,牵连到现在的他。他们婚后六周,他就被捕了。艾薇说此事时,珍很少插话。儘管社会上对小偷小摸、锒铛入狱总是很鄙视,可是麦格斯似乎对此毫无知觉,珍就是想表现一下对贫苦人的“关怀”,哪怕不过是客套下,也没有机会。此外,珍也没有办法表现自己的革命和激进——比如说声称偷窃已经不再是罪行,因为所有财富都是有罪的。艾薇似乎是满心信奉传统道德观的,因为丈夫盗窃,她还曾经“心烦得不得了”。从某个方面看,她丈夫因偷窃入狱这事似乎关係重大,从另一面看,又无关紧要。艾薇就从来没想过因为这事和丈夫离婚——好像偷窃和生病一样,结婚就难免总有这种风险。
“我总是说,除非结婚,你就没法真正看清一个小伙子,至少没法真正看清。”她说。
“我想确实是看不清。”珍说。
“那肯定的,他们看我们也一样。”艾薇又说,“我老爸过去常说,要是他知道我老妈打呼噜,他当初肯定不会娶她。我老妈就说,‘可不是嘛,孩他爸,你就从来不打呼噜!’”
“我想,这是两回事吧。”珍说。
“哦,我要说的是,不是有这件事,就会有那件事。我就是这么看的。其实男人们也要容忍我们的很多毛病。只要两个人看对了眼,就一定会结婚,真是可怜的人啊。不过,不管我们怎么说,珍,和女人在一起过日子真的不容易啊。我指的不是你说的那种坏女人。我记得有一天——你来这里以前——丁波大妈在和丁波博士说事情;丁波博士坐着在读书,你知道他那样子,手指头压在书页下面,手上还捏着支铅笔——和你我读书的样子不一样——他就说‘好啊亲爱的’,我们俩都知道他根本就没在听。我就说了,‘你看,丁波大妈,’我说,‘男人一结婚,就是这样对我们的。甚至都不听我们说话。’我就这么说的。你知道她怎么说?‘艾薇·麦格斯,’她说,‘你从来就没有想过去问问,世上有没有人,能把我们的话全都听进去吗?’这就是她的原话。我当然不会服软了,至少在丁波博士面前不能。我就说,‘是的,他们能的。’不过她的话可真是让我一震啊。你知道我经常对我丈夫说了很久,然后他抬起头来问我刚说了什么,你知道吗?我自己都不记得我说了什么!”
“哦,那可不一样,”珍说,“那是人家走神了——可是如果观点相差很大——并且站在不同的立场上,那就……”
“你肯定为斯塔多克先生着急坏了,”艾薇说,“要是我是你,我会急得根本都睡不着。不过导师最后会把事情都安排好的。不信你就看吧。”
过了一会儿,丁波太太走回房子里,去拿些小摆设,来给雅居的这件卧室画龙点睛。珍觉得有些疲劳,她跪坐在窗前的座位上,肘支着窗台,以手托腮。太阳微微有些炽热。要是能把马克从伯百利里救出来,她就回到马克身边,这个想法她已经接受很久了;也不再会为此感到害怕了,可是依然会感到无聊乏味。即便她已经完全原谅了马克在夫妻关係中的过错,马克有时候显然是更喜欢她的身体,而不是她的谈吐,有时候还把他自己的想法淩驾一切。但为什么一定要有人对自己的话很感兴趣呢?她刚刚产生的这种谦卑,如果不是为了马克,而是为了某个更激动人心的人,甚至会让珍感到快乐。当然了,她和马克重逢时,一定要和以前对他的态度大不一样。可是“重逢”这个词让珍这个美好的决定索然无味——这就像重算一道已经做错了的算术题,在练习簿上算得乱糟糟的草稿上重头开始。“如果能再相逢……”珍觉得羞愧,因为她对此一点也不心急。就在同时,她发现自己有些焦虑。一直以来,她都确信马克会回来的。可是他死去的这种可能现在出现了。马克若是死了,自己该如何生活呢?珍对此毫无直接的感受;她眼前只是浮现出马克死去的样子,死者的脸,在枕头中间,身体僵硬,手和胳膊(不管是好是坏,毕竟不同于别人的胳膊和手)直挺挺地伸着,像个洋娃娃一样一动不动。珍觉得很冷。可是太阳无比炽热——在这个时节,这可很奇怪。一切都如此宁静,宁静得让她可以听见一只小鸟在窗外的小径上蹦蹦跳跳。这条小径就通向她第一次来山庄进来的那扇花园的大门。小鸟跳到门槛上,又跳到一个人的脚背上,这时,珍才看到有个人坐在门内的一张小椅子上。这个人就坐在几码之外,她肯定是蹑手蹑脚地坐下来的,珍刚才没有发现她。
此人身穿一件火红的长袍,手掖在袍下,袍子从脚下一直裹到脖子,领子后面仿佛是个很高的皱领,可是前面却很低,或者说很开,显出她硕大的胸部。她的皮肤黧黑,有着南方人的样子,容光焕发,肤色几乎是蜂蜜色。珍曾经在克诺索斯[9]的古花瓶上见过如此装束的米诺女巫师。强健有力的脖子上,她的头一动不动,眼睛直盯着珍,脸颊赤红,嘴唇湿润,乌黑的眼睛——几乎是一双乌鸦般的眼睛——有着谜一般的表情。按理说,这和丁波大妈的脸没一点相似之处;可珍马上就认出了她。要按音乐家的话说,几个小时以来,在丁波大妈脸上隐约浮现的旋律,完全表达在这张脸上。这就是丁波大妈的脸,却有些表情消失了,正是那消失的表情,让珍非常震骇。“这简直是野蛮粗鲁。”珍想,因为那神情的力量如此强大,压倒了她;可是她接着又转了个念头,“是我太柔弱了,真是废物。”“那人在笑话我,”她想,可是马上又变了想法,“她根本就视而不见,没有看见我”;儘管那张脸上有种近乎令人恐怖的欢乐,但似乎没有与珍同乐的意思。珍儘量不看那脸,看看别的。她转过眼,这才第一次看见那里还有别的生灵,有那么四五个,不对,还要多——有一大群滑稽的小生灵:肥胖的小矮人带着有缨的红帽,圆滚滚的,地精一般的小矮人,放肆,轻薄,坐不住,简直无法无天。毫无疑问,他们就是在嘲笑珍。他们对她指指点点,点着头,模仿她的样子,拿大顶,翻筋斗。珍并不害怕,部分是因为窗子开着,天气极其炽热,让她昏昏欲睡。在这个时节还这么热,真是荒唐啊。她最主要的感觉,是有些羞耻,曾一度掠过她心头的困惑现在捲土重来,势不可挡——这个真实的世界可能就是愚蠢的。这困惑和她回忆里大人们的嘲笑声搅在一起——喧闹的、毫无顾忌的、男人气的嘲笑,她的那些单身汉叔叔的笑,这在孩提时代常让她怒不可遏,谢天谢地,她加入了学校辩论社,靠那里郑重的气氛才得以解脱。
可是过了一会儿,她就真的吓坏了。那女巨人站起来了。矮人们都沖向她。热浪滚滚,杂讯如烈火熊熊,那个衣服火红的女人和那些放肆的小矮人都沖进屋子里。他们都和珍在一块。那个奇怪的女人手中擎着火把,其火焰极其光豔夺目,让人不敢正视,劈啪作响,腾起一阵黑烟,整间卧室都是黏糊糊的、松香样的气味。“他们要是不小心,会把房子弄着火的。”珍心里想。可是不容她多想,她紧紧盯着那些无法无天的小矮人。他们把房间弄得一团糟。没一会儿,床上就一塌糊涂,床单掉在地板上,毯子被矮人们抓起来,扔给他们之中跑得最快的那个,枕头飞上了天,羽毛四处飘洒。“小心啊!小心点会不会?”珍大喊着,因为那女巨人举着火炬在屋子里到处乱点。她碰了下壁炉架上的一尊花瓶。那里立刻化出一道光芒,珍还以为是火光。她刚要去扑灭火焰,又看见墙上的一幅画也发光了。她身边的一切都是如此,而且越来越快。现在矮人们的帽缨也着火了。场面已经恐怖至极,可这时珍发现,火炬触过的地方,升起的不是火焰,而是奇葩。床脚生出常春藤和金银花,矮人的帽子上钻出玫瑰,四处都生长着巨大的百合花,直伸到她的膝盖和腰际,怒放出金色的花蕾。奇芳、炽热、拥挤还有这千奇百怪的气氛,都让她几乎要昏倒。她就从来没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。人们误以为梦是现实:可从没有人误认为现实也是一场梦……
“珍!珍!”丁波太太的声音突然传来,“你到底怎么了?”
珍坐起来。屋子里空无一人,可是床上还是一塌糊涂。她刚才肯定是躺在地上,她觉得很冷,也很疲倦。
“发生了什么?”丁波太太又问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珍说。
“你病了吗,孩子?”丁波大妈说。
“我必须马上去见导师,”珍说,“没关係,别担心。我能自己站起来……真的。不过我马上就要去见导师。”
◆〇◆
巴尔蒂图德先生的头脑和身体一样,都是乱糟糟,和人迥异的。人要是在他的处境,就会记得他是如何在大火中逃离了省立动物园,他却不记得。他也不记得是怎么怒吼着,失魂落魄地闯进了山庄,也不记得他是如何渐渐爱上和信任了山庄里的人。他也不知道自己热爱和信任这些人。他也不知道他们是人,而自己是头熊。真的,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存在:我、你、他这类词代表了什么,他毫无概念。麦格斯太太每个星期天早上会给他一罐金色的蜂蜜,他也分不清谁给予,谁接受。既来之,则安之。这就是了。因此,他的爱也许可称作别有居心:其目的是想要食物和温暖,想有人抚摸他,想听到令人安心的声音。可是你若认为这别有居心的爱是冷酷的、斤斤计较的,那可就大大误解这头熊感情的本质了。他既不是人类所谓的小人,也不是君子。他的生命中没有空话套话。人类蔑视别有用心的爱,认为那仅仅是为了欲望,可他的欲望则是浑身发抖、心醉神迷、物我两忘,是无限的嚮往,一场空欢喜的隐忧让它坐卧不安,而极乐的诱惑则一剑穿心。要是有个人类,被抛回亚当获得羞耻心之前的史前时代,重获那种温暖的、震颤的、异想天开的神智,就会以为他已经开悟了:因为和我们的生活相比,不管是蒙昧到没有理性,或是睿智到超越理性,表面上的确有相似之处。我们儿时那些无名的快乐或无名的恐怖,常会浮现出来,却不知道高兴或害怕所为何事,莫名感喟,未解其意,空有其情。在此时刻,我们就浅浅涉足这种蒙昧心智的边缘,记忆只能到此为止,而在这种蒙昧意识更为温暖、更为昏暗的中心,就是这熊一生的生活。
今天他碰到了一件奇怪的事——他没被戴上口罩,就进了花园。他只要出门,总是要戴上口罩的,倒不是担心他伤人,而是因为他偏爱水果和有甜味的蔬菜。“这不是说他没有驯好,”艾薇·麦格斯曾经向珍·斯塔多克解释说,“而是他不诚实。要是我们不给他戴口罩,那他会把食物一扫而空的。”但是今天人们忘记了这个预防措施,结果这熊好好享用了一番萝蔔,早上过得非常愉快。现在刚到午后,他就爬到花园的墙边。墙内有一颗栗树,熊很容易就能爬上去,然后沿着树枝爬,就能落到墙外。他站着,看着这棵树。麦格斯太太会这么形容熊此时的心情,“他知道得很清楚,不许爬出花园。”但是巴尔蒂图德先生其实不是这么想的。他不知道何所谓道德;但是导师给他下了某些咒语禁令。只要靠近了墙,他就会生出一种奇妙的尴尬,感情上也颇为混乱;但和这感受交织在一起的,还有种逆反的冲动,要爬到墙外去。他当然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,甚至也没智力提出这个问题。这急迫的冲动,若要转变成人所能理解的概念,会更类似于神话,而不是思想。在花园里遇见了蜜蜂,却找不到蜂箱。蜜蜂都飞走了,到墙外去了。当然要追着蜜蜂了。我想,在熊的心中,有种感觉——很难称其为愿景——墙外有无尽的芳草地,无数的蜂箱,蜜蜂都大如麻雀,等在那里,或者漫步、缓行,逍遥地等待着某种东西或某个人,比蜂蜜还要黏稠,还要甜蜜和金黄。
今天,他尤其躁动不安。他想念艾薇·麦格斯。他并不知道有麦格斯这个人,也不能按我们所说的记忆,记住她,但是他感觉到莫名其妙的若有所失。艾薇和导师以各自不同的方式,是他生活中两个重要因素。他自己也能感觉到导师的权威。和导师在一起对他来说,就好像人的通灵体验一样,导师从金星带回人类一些残存的、失落的法术,能让动物略通人性。在导师身边时,他的人格若有若无,想着些想不清的念头,干着些没来由的事情,从自己这个蒙昧的世界之外射入的光芒,让他忽而烦恼,忽而狂喜,离开时总是筋疲力尽。但是和艾薇在一起时,他就很自在。就像一个野蛮人,虽然信奉的是高高在上的诸神,但总是更喜爱山精水灵的。正是艾薇,餵养他,把他赶出不许他进入的地方,拍打他,整天和他说话。正是艾薇固执地相信这东西“听得懂她每一句话”。这话,如果按字面理解,那这话是错的;不过在另一方面,倒也并非完全不相干。因为艾薇的话多半不是在讲述思想,而是在抒发感情,而巴尔蒂图德对感情倒是心有戚戚——欢快、温暖,还有肌肤之亲。她和这熊倒是能以自己的方式互相理解。
巴尔蒂图德先生有三次从树边转过身来,可是每一次又转了回去。然后他开始爬树,非常小心也非常安静。他爬到树杈上面,坐了好一会儿。他看到下面是一个长满草的陡坡,直伸到路边。欲望和禁令此刻都非常强烈。他在树杈上坐了快有半个小时。有时他开了小差,还有一次差点睡着。最后他还是爬到了墙外。当他发现此事已经成真,不禁吓得半死,老老实实地坐在草坡底下,路边上。然后他听见一阵杂讯。
一辆小货车驶来。开车的人穿着国研院的制服,旁边坐着的人也是一样打扮。
“喂……我说!”旁边坐着的人说,“停车,锡德。那是啥?”
“啥?”司机说。
“你没长眼睛啊?”另一人说。
“哎呦,一只大熊咧,”锡德停下车,“我说——那不会是我们的熊吧,对不?”
“赶紧的,”他朋友说,“那母熊今天上午还在笼子里好好的呢。”
“你觉得,那熊不会撒丫子了吧?那我们可就能大赚一笔……”
“就算她撒丫子了,也没法跑到这儿。熊一小时可跑不了四十英里。问题不是这个。我们要不把这头熊也给逮了吧?”
“可没人吩咐我们啊。”锡德说。
“是没有。这么说我们弄到那只该死的狼了,对不对?”
“那可不是我们的错啊。那老太婆说卖,结果又不卖了,当时你也在场啊,小里恩。我们可尽力了。咱告诉过她那畜生会被养老送终,会被当宠物供养着。我活一辈子还没在一早上说过这么多谎话呢。一定是有人走漏了风声。”
“当然不是咱的错。可老闆不管这些。不好好干,就滚出伯百利。”
“滚出去?”锡德说,“我还巴不得呢。”
里恩偏头啐了一口,两人都沉默了一会。
“得了吧,”锡德又说,“带头熊回去有啥用?”
“总比两手空空回去强吧?买熊还要花好多钱呢。我知道他们还想弄一头。这边正好有个白送的。”里恩说。
“好吧,”锡德冷嘲热讽地说,“如果你这么热心,那就跳出车子,请人家进来吧。”
“麻翻它。”里恩说。
“别动我的晚饭,你可别动。”锡德说。
“你真是个好伙计啊,”里恩说着抓出一个油腻腻的袋子,“我不是那种朝着你喷吐沫星子的人,算你有福气。”
“你做过的,”司机说,“你们的小把戏我都知道。”
这时候里恩已经掏出一块厚厚的三明治,用瓶子往上面涂了些难闻的水。整个浸满了之后,他推开门,上前一步,一只手还把着车门。他现在离熊还有六码远,自从看到熊以后,熊就一直一动不动,他把三明治扔给熊。
一刻钟之后,巴尔蒂图德先生侧翻着,神智不清,呼吸粗重。他们毫不费力就把熊嘴和四只脚掌给绑了,可是把熊抬进货车里可不容易。
“我的心窝子疼,”里恩说,从眼睛上擦着汗,“抓紧吧。”
锡德又爬回驾驶座,坐了一会儿,喘着粗气,喃喃地不住说“老天啊”。然后他发动了车子,开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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